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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政务服务系统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安民乐园
    2018-12-18 15:30:42   转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五型”政府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政务服务系统实施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窗口。
            二、实施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一)工作日延时服务。在工作日中午(冬季12︰00—13︰30,夏季12︰00—14︰30)安排值班人员实施延时服务。
           (二)双休日、节假日错时服务。 不动产登记、税务、农机等窗口,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春节、国庆长假后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安排值班人员提供政务服务。
           (三)双休日、节假日预约服务。企业和群众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在工作日预约,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服务窗口在双休日、节假日对预约事项提供政务服务。
            四、工作安排
           (一)各乡镇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工作,各村级代办点原则上按照预约服务方式提供政务服务。
           (二)公安、社保、医保、农保、车管、民政、税务等专业办事大厅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工作并予以公示。
           (三)根据我县实际,结合群众办事习惯,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作息时间予以调整,冬季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四)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应合理调配工作,保障值班工作人员的就餐及休息时间,依法依规给予加班补助或安排轮休。
           (五)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抓好落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确保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做到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六)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政策、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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